仲禹溫室氣體查證團隊係依據環境部「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」、ISO/IEC 17029:2019、ISO 14065:2020及TAF「確證與查證機構認證規範」等要求及規範,提供申請單位溫室氣體盤查報告之查證(查驗)服務。

仲禹查證服務範圍包含ISO 14064-1(CNS 14064-1)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查證(自願性方案),查證之溫室氣體(GHG)包含二氧化碳(CO2)、氧化亞氮(N2O)、甲烷(CH4)、氫氟碳化物(HFCs)、全氟碳化物(PFCs)、六氟化硫(SF6)及三氟化氮(NF3)。

仲禹查證團隊承諾將秉持公正性、適任性、機密性、公開性及保守性原則,進行組織之盤查報告之審查,以確保組織所提出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可靠,提高組織盤查報告之一致性、透明度和可信度

仲禹查證團隊溫室氣體查證程序:



 ◼️ 仲禹溫室氣體查證機構-公正性聲明 (PDF.)
 ◼️ 仲禹溫室氣體查證機構-溫室氣體查證與申請簡介 (PDF.)
 ◼️ 仲禹溫室氣體查證機構-查證聲明(意見)之使用權 (PDF.)
欲申請查證之組織可下載
相關申請書表,備齊應繳交之文件向本機構提出申請。

了解更多詳情及收費方式,請洽詢仲禹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聯絡窗口(電話:04-23501158 分機118 )